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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認證專欄

遺囑見證人的資格限制

遺囑見證人的資格限制

遺囑見證人的資格限制

2023-06-01/ 何叔孋 公證人

民法規定,未成年人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、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、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、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、助理人或受僱人,都不能擔任遺囑的見證人。簡單來講,見證人要成年,心智狀正常,跟遺囑人沒有特定親屬關係或財產關係才能擔任見證人。遺囑人的繼承人、媳婦女婿跟高堂孫兒輩的都不能擔任見證人;財產要分給誰,那個人本身,跟他的媳婦女婿跟高堂孫兒輩的都不能擔任見證人。

經常有當事人會說:「妳們事務所的助理小姐可以當見證人啊,她跟我沒有財產關係啊。」,但依照法律規定,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、助理人或受僱人都不能擔任遺囑的見證人。有些聰明的當事人就會找鄰居、里長擔任見證人。